发布时间:2017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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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7年第90号公告,准予龙口“金果源”牌发酵苹果醋饮料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,并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。这是此次我市唯一获得认证的产品,也是我市首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行政保护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。
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、低碳节能、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,是以国家信用为背书的国家品牌。通过评定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,获准使用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” 即PEOP 标志,受到国家保护,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可以由国家信用背书,彰显产品生态与原产地特性,品牌更具有公信力;优先享受检验检疫部门绿色通道、即报即放和简化原产地签证等手续;提升市场竞争能力,有利于企业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。
龙口检验检疫局提醒,面对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,单纯的低端鲜果销售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品牌长远发展的需要,只有在水果深加工产业上做文章,提升产品质量与知识产权水平,才能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,助推龙口特色产业转型升级。
我市大力宣传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作用及优惠政策,在企业申报过程中主动参与、积极沟通、予以指导,最终实现了重大突破,对推进我市品牌建设、打造生态产业具有里程碑意义。